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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0-13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津

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构。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

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李志东                         杨丽芳                          何青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