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0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下午 15 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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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
额 394,903.72 万元,负债总额 168,267.43 万元,股东权益 226,636.29 万元,2018 年实
现营业收入 340,669.75 万元,同比增长 26.99%;实现营业利润 27,257.32 万元,同比增
长 4.93%;实现净利润 22,218.66 万元,同比增长 5.79%。
此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5,237,027.56 元,加年初
未分配利润 377,690,822.17 元,减去 2018 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的法定公积金
17,523,702.76 元,减去派发普通股股利 67,986,047.8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7,418,099.17 元。合并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27,537,034.07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进行分配的原则,公
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7,418,099.17 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13,868,508 股(不含回购股份形
成的库存股 5,178,0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到
以后年度。若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
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关注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
调整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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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18 年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监戴惠娟女士 78 万元,公司监事陈金舟先生 71.5
万元,公司监事、成本会计康渭泉先生 22.7 万元。
各位监事分别对其个人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
可解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
则进行变更,属于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公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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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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