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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邦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李序蒙)2023-03-3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
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会议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13       1          12          0        0           否
股东大会       4        0          4           0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上,就会
议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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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和《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
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2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上,就会
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上,就会议审议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
酬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可行权的议案》 关于
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上,就
会议审议《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研控自动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就
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会议审
议《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会议审
议《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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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22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会议审
议《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上,
就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11、2022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次会议上,
就会议审议《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就会议审
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
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
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
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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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度主要履行以
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的编制与披露、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分拆子公司上市、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
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
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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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lixumeng@outlook.com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帮助公
司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独立董事:李序蒙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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