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3-03-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股份”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
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徐超、朱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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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联系人:鄢让
7、联系电话:021-68801584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002139.SZ
3、注册资本:1,269,535,372 元
4、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二期一
层
5、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二
期一层
6、法定代表人:武永强
7、实际控制人:武永强
8、联系人:文朝晖
9、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1 年 6 月 3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建投作为拓邦股份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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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拓邦股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
具推荐文件;在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
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要求办理股票的发行及上市事宜,并报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
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关注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
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查阅
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3、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向保荐
机构提供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审阅。
4、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督导公司遵守有关
规定,并独立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
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
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的情形。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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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
在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拓邦股份持续督导期间内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
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格式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中信建投认为,持续督导期内拓邦股份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拓邦股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拓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中信建投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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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 超 朱明强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朱明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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