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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7-15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8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30 日—2017 年 7 月 31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6. 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24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32 楼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 1 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32 楼公
司证券投资部。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
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32 楼贤
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
518017;传真号码:0755-83255175。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刚、张艳群

       电话:0755-23900666

       传真:0755-83255175

       邮政编码:518017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32 楼公司证券部
    4. 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
 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
1.00                                             √
                  续停牌的议案》

2.00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