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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7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23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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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陈文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同意选举陈文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同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文才先生(主任委员)、卢敏先生、张敏先生、张江峰先生

    审计委员会:张敏先生(主任委员)、卢敏先生、张江峰先生

    提名委员会:张敏先生(主任委员)、陈文才先生、卢敏先生、张江峰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江峰先生(主任委员)、卢敏先生、张敏先生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卢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斌先生、彭君
君先生、张志刚先生、蒋柏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张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志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
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彭君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同意聘任谢凤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同意聘任张艳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九、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
附件:
    上述选举、获聘人员中,陈文才先生、卢敏先生、张斌先生、张敏先生、张
江峰先生简历详见 2017 年 9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13)。
    其他人员简历如下:
    彭君君先生,男,197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会计师公会(AIA)会员。曾任职于中兴通
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
本公告日,彭君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彭君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目录查询,彭君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刚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曾就职于南开大学管理学系、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大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及深圳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6 年 6 月
-2007 年 11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 年 11 月-2009 年 12 月担任珠海优
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10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兼副总经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志刚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志刚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3900666
    传真:0755-83255175
    电子邮箱:stock@sz002141.com
    蒋柏芳先生,男,1963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辽宁有色地质勘查局、辽宁有色地质局勘查总院、北京冈
瓦纳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城信矿业管理股份公司。截至本公告日,蒋柏芳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
执行人目录查询,蒋柏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凤妹女士,女,1982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曾就职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1 月加入公司内控审计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凤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凤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艳群女士,女,198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研
究生。曾就职于横琴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法务部,2017 年加入公司证券
投资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艳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
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艳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艳群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