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为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公司(以下简称“贤
丰深圳新能源”)的业务发展,落实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向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贤丰深圳新能源所欠公司的实
际金额以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转贤丰深圳新能源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使用费用:年借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央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至上浮 30%,如遇央行调整利率,合同的利率随之调整。具体贷款利率以协议
各方最终的确认为准。
4.资金使用期限:自款项到帐之日起一年。借款期满后如需延长借款,经友
好协商一致,方可顺延。
5.资金用途:用于贤丰深圳新能源业务发展,贤丰深圳新能源须按照约定用
途使用借款,如贤丰深圳新能源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公司可以停
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6. 其余股东方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贤丰深圳新能源由公司持
股 51%、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30%、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
1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0%、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9%,除公司外的其余
股东自身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目前尚不具备对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的
能力,故此次未能同比例出资对贤丰深圳新能源进行财务资助。
7.鉴于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贤丰”)系公司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公司对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时,广东贤丰未能按出资比例
为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将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广东贤丰
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
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12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斌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主营业务:锂元素的技术开发(不涉及锂矿的开采和选矿);锂离子富集
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锂材料、锂产品、金属
材料(不含贵金属)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 51%、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30%、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0%、广东贤丰控股有限
公司持股 9%。
8.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9月30日
2
(经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 52,409,212.44 127,949,786.94
负债总额 2,660,748.50 83,062,932.2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660,748.50
净资产 49,748,463.94 83,062,932.24
2018年1-9月
2017年(1-12月)
(未审计)
营业总收入 0 44,886,854.70
营业利润 -1,251,536.06 0
净利润 -1,251,536.06 -6,482,145.66
9.资信情况:贤丰深圳新能源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借款情况,无欠付
银行利息情况。
10.公司在 2018 年度未对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过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同时公司将加强对
其投资项目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2948941R
3.住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楼
4.法定代表人:谢海滔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3
6.成立时间:2011 年 9 月 23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广东贤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系公司控股股东贤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二)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959963T
3.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中心路 3331 号中建钢构大厦第 15 层 04
单元
4.法定代表人:黄怀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6.成立时间:2015 年 4 月 9 日
7.营业期限:2045 年 4 月 9 日
8.经营范围:盐湖卤水提取锂元素的技术开发(不涉及锂矿的开采和选矿);
锂材料、锂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技术开发、批发、佣金代理(不含
拍卖)、及上述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权结构:黄怀持股 99%;深圳市湁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 1%。
(三)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NTEC59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
3.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四塘村 75 号第 5 层
4.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海宁
5.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
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时间:2017 年 06 月 13 日
7.主要合伙人:潘海宁、张杨羽
五、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为 0 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2.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将
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提供本次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
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3.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深圳新能源进行商议具体协
议条款并签署有关协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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