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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13 日—2019 年 3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4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3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32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文才先生
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68,476,57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8.91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65,520,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1.02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2,955,7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7.88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1,673,3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10,1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97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0,663,2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024%。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
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框架方案暨增资扩股的
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68,414,2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7%;反对 6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1,611,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05%;反对 6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02,893,4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5410%;反对 935,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0,600,9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32%;反对 935,6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鉴于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贤丰”)
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对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时,广东贤
丰未能按出资比例为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关
联方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贤丰矿业资源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464,647,466 股,审议本议案时,上述关联方回避表
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68,414,2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7%;反对 6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1,611,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05%;反对 6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朱伟律师、黎波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