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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贤丰集团)通知,贤丰集团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柜台查证其持有的公司流通
       股股份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冻结
                            冻结                        冻结到期    司法冻结执              冻结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冻结开始日期                               占其所持
                            股数                           日         行人                  类型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贤丰控股
                           159,152,   2019 年 1 月 10   2022 年 1   天津市高级              司法
集团有限           是                                                             100%
                             000            日           月9日      人民法院                冻结
公司

                           159,152,
合     计                                                                         100%
                             000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在知悉上述情况后,经公司向贤丰集团问询,获悉此次贤丰集团所持公司股
       份被司法冻结系其与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金租赁)债务纠纷所致,中
       金租赁申请财产保全,贤丰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
       冻结。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贤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9,152,000 股,持股比
例为 14.03%;贤丰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95,358,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3%,贤丰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贤丰矿业
资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136,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贤丰集
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直接间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464,647,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0.95%。
    贤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59,152,000股,占其
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25%,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3%。
    四、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冻结结事项目前未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但若控股股东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贤丰集团
所持股份被动减持,但该冻结股份的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目前,控股股东正与相关债权人积极沟通及协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贤丰集团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