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 敏)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则制
度,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促进公司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5 次,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4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作为独立董事,对于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于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通过问询了解情况,在审议过
程中,审慎判断行使表决权。2018 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
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客观、公允、独立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2018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017 年年度报
告时,就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外担保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2017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调整独立董事及监事
年度津贴、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8 年半
年报时,就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
门工作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查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
的问题,保证内审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
结;听取内控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召集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报告期内召开的会议,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7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查,认为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支付符合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状况。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
薪酬与考核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18 年,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及其他会议的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和实
地了解,同时通过查阅文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内控及风险管理
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
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严格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
六、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zhangminzip@163.com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2019 年,本人将继续谨慎、
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
识,发挥个人专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
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
张 敏
2019 年 3 月 28 日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江峰)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则制
度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工作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八、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5 次,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 1 次,
以通讯方式出席 4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
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认真审核,在必要情况下,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
员进行询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
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于 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
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
九、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认
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核实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017 年年度报
告时,就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外担保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2017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调整独立董事及监事
年度津贴、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8 年半
年报时,就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
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通过与公司董
事、高管人员不定期电话和邮件沟通的方式,了解公司情况;此外,还时刻关注
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十一、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
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7 年度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查,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支付符合
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状况;
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内
审工作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作为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事项的讨论,
并从自身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角度出发,为公司发展和战略规划献言献策。
十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6.任职以来,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任职以来,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了
客观、公正的判断。
8.任职以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有效的监督的核查。
9.本人认真学习了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方面
的有关规定,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十三、其他
10.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1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1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十四、联系方式
邮箱:13120403292@163.com
2019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忠实、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与交流,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提
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张江峰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