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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9 年 5 月 9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分别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
会〔2019〕8 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
知》(财会〔2019〕9 号)(以上合并简称“《修订通知》”)。
    根据《修订通知》规定,公司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相应要

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因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同时废止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
    根据《修订通知》规定,公司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相应要
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以及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和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

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财政部 2019 年修订并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的通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的要求,此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如下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列报调
整,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项列示至“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项列示至“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项目。
    3.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使用权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项目。
    (二)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和“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项目;
    2.“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三)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
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
生额分析填列。

    新增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该项目主要反映:
    1.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
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2.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时,之前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
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该项目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
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