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对陈文才先生辞职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陈文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 人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向陈文才先 生核实,其离职原因与公司公告中披露的原因一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 事项。 2、陈文才先生的辞职申请已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董事 后生效,且公司已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新董事长。 3、陈文才先生的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铁林 张江峰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