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卢敏先生辞职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卢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相关专业委 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经向卢敏先生核实,其离职原因与公 司公告中披露的原因一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2、卢敏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申请已于提交至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长 韩桃子女士将暂时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公司将尽快启动总经理候选人提名 程序并将候选人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3、卢敏先生的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铁林 张江峰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