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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收回部分长期投资资金,短期内将对

公司现金流量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增强公司的资金流动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铁林            张江峰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