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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13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韩桃子女士主持。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同意选举韩桃子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所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韩桃子女士(主任委员)、邓延昌先生、万荣杰先生;
    审计委员会:王铁林先生(主任委员)、邓延昌先生、韩桃子女士;
    提名委员会:邓延昌先生(主任委员)、梁融先生、韩桃子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融先生(主任委员)、王铁林先生、张扬羽女士。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韩桃子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扬羽女士、梁丹妮女
士、丁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扬羽女士曾任公司监事职务,属于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自其离任相关职务起至今未持有公司股份。鉴
于张扬羽女士熟悉公司相关业务且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并具有丰富的企业管
理、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董事会同意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谢文彬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谢文彬先生曾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属于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自其离任相关职务起至今未持有公司股
份。鉴于谢文彬先生曾在公司任职,任职期间勤勉敬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等经验,董事会同意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梁丹妮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谢凤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温秋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
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简历》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韩桃子:女,1966 年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先
后任职于马鞍山市慈湖供销合作社财务负责人、马鞍山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财务
科长、广东三江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担任广东中贤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裁,2012 年 4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
裁兼财务总监;2019 年 9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2020 年 5 月
21 日起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2.谢文彬:男,1977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盈尊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
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领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连上基
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9 月起任职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
任财务总监。2019 年 9 月 18 日起任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职务。
    3.张扬羽:女,198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就职于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加入公
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总监、监事等职务。2020 年 1 月 6 日起任公司
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 21 日起任公司董事。
    4.梁丹妮:女,1982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厦
门大学硕士研究生,2010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200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于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
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 月于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
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2019 年 11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梁丹妮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3900666
    办公传真:0755-83255175
    电子邮箱:stock@sz002141.com
    5.丁晨:男,197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
职于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历任信贷员、支行部门经理、支行行长、
分行部门总经理等职。自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职于广州丰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起任职于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一)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规则》
第十章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三)未持有公司股份;(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二、其他人员简历
    1.谢凤妹:女,1982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
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曾就职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2016 年入职公司。2019 年 9 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凤妹女士(一)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规则》
第十章所规定的公司关联自然人;(三)未持有公司股份;(四)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2.温秋萍:女,199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农业大学
法学本科毕业,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2014 年 7 月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部经理,2020 年 5 月加入公司证券事务部。
    温秋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139666
    办公传真:0755-83255175
    电子邮箱:stock@sz002141.com
    截至本公告日,温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