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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09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9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
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33 楼 08 单
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1      交易主体
 2.2      标的资产
 2.3      交易方式
 2.4      标的资产的估值与作价
 2.5      支付方式

 2.6      过渡期安排
 2.7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
          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
 6
          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7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8
          的议案》
 9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10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11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13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14
        性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6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17
        议案》
 1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 1-17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2 需逐项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 、 2021 年 11 月 25 日 、 2021 年 12 月 9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1.00                                                         √
       组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7)

2.01   交易主体                                              √
2.02   标的资产                                              √
2.03   交易方式                                              √
2.04   标的资产的估值与作价                                  √
2.05   支付方式                                              √
2.06   过渡期安排                                            √
2.07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4.00                                                         √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
5.00                                                         √
       案》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6.00                                                         √
       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7.00                                                         √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8.00                                                         √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9.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10.00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        √
           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11.00                                                          √
           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
 12.00                                                          √
           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13.00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         √
           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14.00                                                          √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
 15.00                                                          √
           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
 16.00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17.00                                                          √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33 楼 08 单
元。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
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
信函或邮件须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6:30 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广东
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33 楼 08 单元。 信函上请注明“出
席 股 东 大 会 ” 字 样 ) , 邮 编 : 518035 ; 电 话 : 0755-83139666 ; 邮 件 :
stock@sz002141.com。
    (4)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
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拟现场参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6:30 之前填报《来访人员备
案申请表》,包括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近一个月出行情况途径地(详
细列示到村镇);并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如未提前填报、未提前提供相关健康
证明、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
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秋萍       电话:0755-83139666 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33 楼 08 单元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6.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7.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
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同   反   弃 回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避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1.00                                                  √
        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2.01    交易主体                                      √
2.02    标的资产                                      √
2.03    交易方式                                      √
2.04    标的资产的估值与作价                          √
2.05    支付方式                                      √
2.06    过渡期安排                                    √
2.07    决议有效期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3.00                                                  √
        案》
        《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4.00                                                  √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5.00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之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7.00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8.00                                               √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9.00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    √
        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10.00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
        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11.00                                              √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
12.00                                              √
        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13.00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     √
        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14.00                                              √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
15.00                                              √
        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16.00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17.00                                              √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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