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贤丰控股”)控股子公司贤
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及其下属全资
子公司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能源”)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分别收到有关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或《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深圳新能源、惠州新能源部分财产因涉
及诉讼纠纷被申请财产保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部分财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控股子公
司部分财产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2 年 3 月 7 日,经核实,惠州新能源持有的土地、房产已不存在查封情
况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孙公司部分财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情况
经核实,截止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财产已解除财
产保全措施:
1
(一)土地及房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情况
序 产权 截至 2021.12.31
权证号 地址
号 人 账面净值(元)
粤(2018)珠海市不 贤 丰 珠 海 市 金湾 区三 灶 镇
1
动产权第 0011***号 控股 永辉路 201 号
粤(2018)珠海市不 珠 海 市 金湾 区三 灶 镇
贤 丰
2
动产权第 0011***号 控股永辉路 203 号 1,773,099.96
粤(2018)珠海市不 珠 海 市 金湾 区三 灶 镇
贤 丰
3
动产权第 0012***号 控股永辉路 205 号
粤(2018)珠海市不 珠 海 市 金湾 区三 灶 镇
贤 丰
4
动产权第 0012***号 控股永辉路 207 号
粤(2018)珠海市不 珠 海 市 金湾 区三 灶 镇
贤 丰
5
动产权第 0012***号 控股永辉路 201 号综合楼
珠 海 市 金湾 区三 灶 镇
粤(2018)珠海市不 贤 丰
6 永辉路 201 号办公、研
动产权第 0012***号 控股
发楼
珠 海 市 金湾 区三 灶 镇
粤(2018)珠海市不 贤 丰
7 永辉路 201 号工业厂 19,788,185.94
动产权第 0012***号 控股
房
粤(2018)珠海市不 贤 丰 珠 海 市 金湾 区三 灶 镇
8
动产权第 0012***号 控股 永辉路 203 号漆库
珠 海 市 金湾 区三 灶 镇
粤(2018)珠海市不 贤 丰
9 永辉路 203 号拉丝包
动产权第 0012***号 控股
漆车间
(二)银行账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情况
截止
序 2021.12.31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号 账户余额
(元)
中国交通银行珠
1 4440**************934 147,000.45
海东风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深
2 3899***********645 199,279.16
圳西丽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珠
3 2002************859 193,664.02
海市南山支行
贤丰控股
兴业银行深圳科
4 3380***********178 75,569.85
技园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皇
5 8110************402 558.38
岗支行
招商银行深圳新
6 7559********902 201,297.96
安支行
2
中国光大银行深
7 3899**********835 169.85
圳西丽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石
8 惠州新能 2010************201 129.08
龙支行
源
中国建设银行股
9 份有限公司惠州 4405**************467 230.60
博罗园洲支行
合计 817,899.35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是公司推动惠州新能源盘活
资产清偿债务工作的有效进展,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对外转让位于珠海市金湾区
三灶科技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建筑物的交易事宜及相关工作,对公
司后续有关事项的推进起到积极作用。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核实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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