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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关于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2023-03-17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认购契约型开放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的风险、投资标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基金净值波动风险、结构化安排风险、税收风险、其他风险及相关特殊风
险等。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投资
期限为自本次投资经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
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项目资金运营需求下,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
源优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获取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闲置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贤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
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认购契约型开放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具体为创盛置慧塬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投资期限:自本次投资经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横琴创盛佳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创盛基金”)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6497
    法定代表人:毛苏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547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相关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管理人中任职,公司与创盛基金无关联
关系。
    2.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2,108.7664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广发证券无关联关系。


    三、基金合同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创盛置慧塬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本基
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 30 年
    4.基金经理:邱忠昊
    5.基金服务事项:管理人委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服务机构(在
基金业协会的登记编码为 A00017),为本基金提供份额注册登记、估值核算服
务,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的责任不因基金服务事项委托而免除。
    6.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每自然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本基金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请的方式,基金赎回采用份额申请的方式。
    7.基金的主要费用及业绩报酬: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 0.5%、年托管费率
为 0.03%、年基金服务费率为 0.02%,本基金的业绩报酬(超过年化收益 5%以
上部分的 20%计提业绩报酬)在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投资者赎回日、收益分
配基准日和基金清算基准日)按合同约定提取。
    8.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投资目标是分散投资于优质资产,实现基金的稳健增值,投资范围包括:沪、
深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
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银行存款;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存托凭
证,港股通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期货,交易所期权,
与具备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的收益互换(含跨境收益互换)、场外期权,银
行间市场的利率互换和标准债券远期业务;公募基金;资产管理产品:资产管理
计划(含 QDII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需由托管机构托管);参与新股申购、定向增发、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等。
    9.基金投资策略
    通过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遵循由宏观方向判断、到中观结构把握、再
到微观基金筛选环环相扣的投资思路,捕捉各类市场中的投资机会,为产品带来
长期超额收益。通过股、债、商品、CTA 策略和衍生品等投资品种和工具,分
散投资、对冲风险,控制组合波动,提高持有收益。
    10.基金投资限制
    (1)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 200%;
    (2)不得投资于以非上市股权、非标准化债权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资产管理
产品;
    (3)任一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单只科创板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股票,以市值计算,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全部科创板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股
票合计,以市值计算,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 10%;
    (5)不得主动投资于 S、ST、*ST、SST、S*ST 类股票,被动持有的,
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卖出。
    11.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承销证券;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以基金份额进行质押融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
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
的其他行为。
    12.基金风险提示: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的风险、投资标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基金净值波动风险、结构化安排风险、税收风险、其他风险及相关特殊风
险等。


    四、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所投资的基金属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
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本次认购的创盛置慧塬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依据严格控
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相关风险等问题进行了尽
职调查和评估。
    (2)投资过程中,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和环境、相关政
策、国内外市场变化的关注和研究,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外部各
项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投资进行调整。
    (3)公司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对基金运营开展持续的跟踪和
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
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
私募投资基金,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专业能力,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提高公司投资管理水平、把握投资行业发展的信息与趋势,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本及现金流的正常流转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提升资金的使
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供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委托理财相关内控制度;
4.《创盛置慧塬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