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拟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会议将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资料,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汇报,并查阅有关规定,我们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属于公司
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没有
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铁林 邓延昌 梁融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