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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15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3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
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33 楼 08 单
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机构融资业
       6.00                                                    √
                  务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7.00                                                    √
                  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8.00                                                    √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 1.00、议案 3.00-8.00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 2.00-7.00 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7.00
因涉及董事、监事薪酬,所有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大会表决;独
立董事将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22 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与 本公 告同 日刊 登于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8)、《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2023-010)、《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金融机构融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2)。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33 楼 08 单
元。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
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
信函或邮件须于 2023 年 5 月 5 日 16:30 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33 楼 08 单元。(信函上请注明“出
席 股 东 大 会 ” 字 样 ) , 邮 编 : 518035 ; 电 话 : 0755-83139666 ; 邮 件 :
stock@sz002141.com。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秋萍 电话:0755-83139666 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33 楼 08 单元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回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避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填报表决意见
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机构融资业务
 6.00                                                       √
             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7.00                                                       √
             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8.00                                                       √
             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