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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丰控股: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
事。
   2.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2 人,分别为王广旭、黎展鹏)。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广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编制和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
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
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