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7-154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
司(以下或简称 “乙方”)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甲方”或“民生银行”)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
原则,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民生银行,注册资本:2,836,558.5227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
1996 年 02 月 07 日,法定代表人:洪崎,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2 号,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
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
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
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公司及民生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进一步提升双方整体合作
力度,建立长期的、具有建设性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视对方为
战略合作伙伴,并承诺创造一切条件和便利,在各个领域开展卓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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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全方位合作,以巩固和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中的优势。
甲、乙双方从长远利益出发,建立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机制,实现
合作,谋求共赢。乙方将选择甲方作为开展金融业务的主要银行,支
持并协调甲方及所属机构为乙方及所属各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甲方充
分发挥自身金融优势,在可能的领域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
务。
(二)合作内容:
1、甲方视乙方为最重要的客户之一,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行业产业政策、监管规定及政策、甲方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并经过甲方有权评审机构审批的前提下,甲方及其分支机构、部门,
在传统商业银行服务的基础上,发挥地产金融专业化经营优势,有效
整合境内外的保险、信托、租赁、基金等各项金融资源,优先为乙方
及其各控股子公司和项目公司提供全面、高效、创新的综合金融服务
和支持。
2、甲乙方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经验,根据甲乙双方经营和发
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业产业政策、监
管规定及政策、甲方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并经过甲方有权评审机构审批
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结算、理财、互联网金融以及境内外债权融
资、股权融资、资本市场业务、境内外共同投资等方面加大合作,甲
方向乙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经协商达成合意后
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预计总规模约为200亿元,以推动企业在
提升市场竞争力、新型城镇化发展、建筑节能环保与科技创新、促进
消费升级版块发展、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走出去”领域、
个人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发展。
(三)其他事项:
1、为更好贯彻落实上述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会商和交流机
制,完善双方信息通报和业务交流制度。甲方指定地产部作为协调机
构,乙方指定乙方为协调机构,负责牵头落实本协议确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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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双方承诺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非公开信息。双方同意
在合作期间,对涉及国家机密的事项,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
对依据本协议获得的对方信息、资料、财务数据等负有严格的保密责
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及与本协议有
关的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在本协
议项下叙做具体业务,应签署具体业务合同,该等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民生银行(上交所:600016、港交所:01988)成立于 1996 年
02 月 07 日,是中国大陆第一家由民间资本设立的全国性的大型商业
银行。截至 2017 年 6 月底,民生银行一级资本净额超过 3,700 亿元、
资产总额超过 5.7 万亿元、分支机构近 3,000 家、员工近 5.7 万人。
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7 年 7 月发布的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名中,
中国民生银行位居第 29 位;在美国《财富》杂志 2017 年 7 月发布的
世界 500 强企业排名中,中国民生银行位居第 251 位。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公司与民生银行强强联手,持续开
展广泛而深入合作的重要成果。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确立,符合公司
的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从更大程度上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融
资效率,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整
合双方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对公
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仅为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性文件,本协议框架下涉
及的具体金融业务双方将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若具体业务协议与
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协议为准。对于本协议所涉及事项
履行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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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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