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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签订河南省巩义市荣盛康旅(巩义)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12-19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7-165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河南省巩义市荣盛康旅(巩义)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开

                         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康旅板块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康旅业务布
局,改善河南省巩义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促进该区域经
济、社会、文化发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
原则,2017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荣盛康旅”或 “乙方”)与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政府(以
下简称“甲方”)签订了《荣盛康旅(巩义)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开
发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地址:河南省巩义市陇海路 3 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与巩义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上述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土地一级整理,二级开发联动项目,具体内容尚待
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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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和范围:项目位于站街镇北部(总面积不少于 3,500
亩净地)。
    2.项目现状:现状为村庄、耕地、林地和未利用地。
    3.荣盛康旅(巩义)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计划力争 5 年内围绕
杜甫文化和唐三彩文化将杜甫故里景区全面升级改造,并建设国际旅
游度假区商业街区、阿尔卡迪亚酒店,同时结合荣盛康旅“游、养、
医、药”四大特色产品开发优势,充分依据项目特点植入“养老养生、
生物康疗、度假旅居、爱普乐园”等功能为一体、国内外独具特色的
全域旅游度假区。
    4.通过对杜甫故里景区的升级改造、诗瓷小镇商业街区建设、阿
尔卡迪亚酒店建设及相关村庄拆迁安置,获得周边土地开发权;以承
包经营的方式获得杜甫故里景区的运营管理权。
    5.在站街镇核心区域,围绕杜甫文化和唐三彩文化,打造荣盛康
旅诗瓷小镇项目。
    (二)合作方式:
    (1)项目性质:土地一级整理,二级开发联动项目。
    (2)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改造和实施方案,通过一
级开发整理使项目开发用地由政府进行收储并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进
行出让。甲方同时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促进景区品质提升、产业
招商、产业导入和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通过积极推动景区
品质提升、产业招商、产业导入等方式促成项目落地,并通过提供建
设资金、依法招拍挂获取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3)甲方负责本项目土地的规划、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
拆迁、补偿安置等土地整理工作。
    (4)甲方保证本项目土地界址清晰明确,权属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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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甲方应对本协议约定的开发项目用地红线外围配套道路、
水、电、通讯、燃气、广电网络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并承担
其费用,承诺上述项目建设达到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政策及规范规
定,满足乙方项目整体规划要求。
       (三)土地整理垫付资金的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概念性规
划设计方案,甲方将概规方案审批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
方支付土地整理垫付资金 1 亿元,前述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范围内的
土地整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及土地征收等相关工作。
       (2)项目范围内所涉及拆迁补偿款上限为 15 亿元,剩余 14 亿
元拆迁补偿款,根据双方约定的拆迁时序、供地节奏进行支付。
       (3)乙方或乙方设立的项目公司竞得本项目约定的建设用地时,
前述款项冲抵本项目宗地土地出让金。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
       甲方收到上述土地整理垫付资金后,按照供地计划供应本项目土
地。
       (五)土地竞买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公开出让本项目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时,乙方必须参与竞买。
       (2)乙方参与多方竞买,未成功摘牌的,甲方应在竞买成交(指
签署成交确认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本挂牌地块土地整理垫
付资金,同时支付本挂牌地块乙方土地整理垫付资金产生的利息(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同时将乙方前期投入的规划设计等
费用予以返还。
       (3)乙方参与多方竞买,成功摘牌但摘牌价高于约定价格的,
对于超出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规定的税费提留后,甲方应优先
用于乙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在竞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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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乙方。乙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仍没能用完的部分,作为土地整理开
发收益,由甲方全额奖励支持给乙方用于项目建设。
    (六)土地流转
    (1)流转土地范围:项目范围内除建设用地、保留用地之外的
集体土地。
    (2)流转价格:耕地流转根据质量等级确定流转费用,荒地、
退耕还林地、未能利用的自然条件差的土地按打包价执行,具体价格
以流转协议为准。
    (3)支付时间:每年支付一次,每年 5 月 1 日前支付当年流转
款项。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本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
制、评审和报批。
    (2)协调本协议范围内土地整理,确保建设用地净地出让;流
转地范围内的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在约定时间一并拆迁到位。
    (3)负责将杜甫故里景区以承包经营的方式委托乙方进行运营
管理,具体合作内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4)确保乙方支付的土地整理垫付资金用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土
地整理等工作。
    (5)按照本协议约定返还资金、利息和收益。
    2、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在 30 天内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
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新公司只能是乙方的全资子公司或者
由乙方控股的公司,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0 万元,其中货
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并在甲方所在地依法纳税。
    (2)参与甲方对本协议项目范围的规划方案确定并提出建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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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意见和方案。
    (3)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相关工作,有权
监督甲方将乙方支付的资金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
    (4)有权对甲方的工作计划和进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解除本
协议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 万元。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巩义隶属于河南省郑州市,位于嵩山北麓,交通地理位置优越,
郑西高铁、连霍高速、陇海铁路等均在市内设站。巩义为“郑州-巩
义-洛阳工业走廊”核心城市之一,1992 年以来综合经济实力连续 22
年位居河南省县域首位,连续 13 届跻身全国百强县,县域经济基本
竞争力名列全国第 39 位,2011 年确立为河南省直管试点县市。巩义
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全国乡村城市化试点县
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2012 年 12 月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截至 2016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 82.8 万人。
    巩义境内有裴李岗、仰韶和龙山文化遗址 70 多处,拥有北魏石
窟、北宋皇陵、康百万庄园等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00 多处。
河洛汇流、浮戏山雪花洞、北宋皇陵、嵩阴风景区、青龙山慈云寺、
杜甫故里、康百万庄园等六个景区成为河南省三点(郑、汴、洛)一
线(大黄河旅游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
    通过本协议的签署,公司将与巩义市人民政府合作,依托巩义市
特有历史文化,共同致力于荣盛康旅(巩义)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的
综合开发,将其打造成集“养老养生、生物康疗、度假旅居、爱普乐
园”等功能为一体、国内外独具特色的全域旅游度假区。本次合作是
公司继成功布局湖北神农架、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等区域项目后,在
华中区域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取得更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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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同时也将给合作双方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
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在逐步落实中,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
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荣盛康旅(巩义)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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