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平安汇通—荣盛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2018-01-03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03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汇通—荣盛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
证券”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二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内容并经公司 2017 年度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11 日、2017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
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荣
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 日收到本次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
理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通”)
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平安汇通—荣
盛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
函》(上证函【2017】1502 号)。现就上述无异议函的主要内容公告
如下:
一、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
规定》(证监会公告【2104】4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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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指引》(上证发【2014】80 号)等有关规定,平安汇通—荣盛发展
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
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二、上述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平安汇通应当按
要求履行发行前备案程序,在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
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提交完整的挂牌转让
申请材料。自上述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
如发生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平安汇通应当及
时向上交所报告。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
期内,办理购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化二期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关于对平安汇通—荣盛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
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502 号)。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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