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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8-01-31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11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2018 年 1 月 30 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
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
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情况的概述
    1、发行规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
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
模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
询价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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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一次或分期公开发
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承销方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牵头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
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
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9、授权
    鉴于公司拟通过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为更好
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
券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和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超短期
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
发行方式(包括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
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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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申报事宜;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
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商协会办理有关注册手
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当前融资渠道主要以银行开发贷等为主,通过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
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
    公司将根据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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