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08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8 年 1 月 30 日以 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4 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 决,4 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18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预计担保事项 进行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 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 年修订)的规定,拟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预计担保事项作如下 授权: 1、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657,180 万元,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全资和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 保。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 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②公司及其全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④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⑤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包含已成立的下属子公司,根据 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即将成立、收购、合并及重组等形式形成的下属子 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①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下属子公司; ②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③获调剂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时,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④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⑤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 险控制措施。 4、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 5、对于被担人为非全资下属公司的,该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必须 为其拟发生担保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措施,并将相关文件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备。 6、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担保事项调剂前,授权公司董事 会审议,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8、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预计担保情况表 资产负债率 预计担保额度 序号 被担保对象 (截至 2017 年 担保方 (万元) 11 月 30 日) 1 天津荣臻置业有限公司 97.48% 公司 182,400 2 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 77.51% 公司 272,500 3 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80% 公司 384,000 4 济南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23% 公司 250,000 5 秦皇岛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2.25% 公司 40,630 6 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 94.45% 公司 21,300 7 安徽九华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95.14% 公司 47,640 8 荣盛康旅(海南)投资有限公司 101.31% 公司 39,488 9 神农架林区荣盛置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87.10% 公司 12,370 10 涞水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26% 公司 36,732 11 涞水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26% 公司 13,742 12 邢台荣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77.65% 公司 21,300 13 荣盛(兴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02.46% 公司 17,040 14 西安荣盛健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97.22% 公司 10,800 15 荣盛农旅(张家口)科技有限公司 189.80% 公司 24,800 16 荣盛康旅蔚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 7,659 17 南京荣盛康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0.04% 公司 15,408 18 惠州市金泓投资有限公司 84.93% 公司 139,150 19 蚌埠荣盛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5.54% 公司 145,200 20 沈阳幸福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98% 公司 24,200 21 沈阳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4.60% 公司 18,150 22 岳阳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4.27% 公司 36,300 23 长沙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9.73% 公司 60,000 24 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7.96% 公司 264,000 25 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 91.91% 公司 264,000 26 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 75.28% 公司 198,000 27 河南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87% 公司 92,400 28 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4.47% 公司 66,000 29 青岛荣盛创投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公司 252,000 30 淮北荣盛碳谷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27% 公司 33,990 31 荣盛京宣张家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5.95% 公司 58,313 32 固安盛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88.38% 公司 33,990 33 廊坊写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51.98% 公司 56,650 34 邯郸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1.94% 公司 113,300 35 沧州中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7.58% 公司 39,600 36 沧州千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22% 公司 92,400 37 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13% 公司 82,968 38 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5.92% 公司 66,000 39 廊坊市弘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6.60% 公司 33,000 40 廊坊市荣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公司 36,960 41 永清荣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7.31% 公司 26,400 42 霸州市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5.63% 公司 26,400 合计 3,657,180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目前市 场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主要条款如 下: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70 亿 元),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核准后,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与承销机构根 据市场询价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 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 相关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5、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 效期内持续有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 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通过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为更好把握 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 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 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 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 时机、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及上 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 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 进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上市等相关事宜; 6、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中期票据的议案之日起至 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目前市 场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 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 价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一次或分期公开发 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承销方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牵头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 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 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 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通过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为更好 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和公司股东 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超短期融资 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 方式(包括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 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申 报事宜;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 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商协会办理有关注册手 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关于拟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 力,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 资金需求,公司拟设立不超过 25 亿元的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最终的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 可以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多次、部分或全部实施。 本次拟设立的专项计划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专 项计划设立及发行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 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 计划”),为保证有序实施,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及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选聘与本次专项计划相关的合作机构,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相关 申报事宜,签署与本次专项计划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付 款确认书、服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2、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有效期内,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履行必要的法律手 续。 3、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及发行有新的规定和 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相应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4、办理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及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备案手 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及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5、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制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的议 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九)《关于制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十)《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