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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签订四川省仁寿县特色农耕文化田园综合体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2018-06-01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60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四川省仁寿县特色农耕文化田园综合体项目合作协议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在西南地区的项目布局,
振兴四川省仁寿县乡村经济,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
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近日,公司(以下或简称 “乙方”)与
仁寿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特色农耕文化田园综
合体项目合作协议书》,就特色农耕文化田园综合体项目开发事宜达
成一致。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路
一段与文林路二段交汇处东北。
    公司与仁寿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上述交易亦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
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特色农耕文化田园综合体项目(暂定名);
    2、项目选址:仁寿县方家镇、元通镇;
       3、项目定位:引进特色农耕文化博览,培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发展壮大天府农业产业,建设古丝绸商贸展馆及国际会议中心、酒店
集群等,打造三产融合的示范性田园综合体。
       (二)项目用地范围及建设内容
       1、建设范围:本项目总用地约 20,000 亩。
       2、建设内容:
       (1)农业产业园:a.本土农业产业园约 5,000 亩,包括荷塘养
鱼约 1,000 亩、桃产业约 1,500 亩、枇杷/柑橘/西瓜产业约 1,500
亩、有机稻田和有机小麦种植约 1,000 亩;b.特色农耕文化博览园约
1,000 亩,包括中式农耕博览园、西域农耕博览园、欧洲植物博览园
等。
       (2)农业基础配套项目:建设游步道、骑行道、产业观光大道
以及绿化等配套设施,提升治理太平河河渠。
       (3)农产品加工项目:配套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和加工车间,
开发花椒油、水果罐头、果汁、果脯蜜饯、有机大米等特色旅游商品
(前期采用 OEM 代加工)。
       (4)丝绸之路万国博览馆:以古丝绸之路为纽带,建设巴蜀馆、
长安馆、楼兰馆、天竺馆、吐蕃馆、波斯馆等 10 个展馆,打造古代
丝绸商贸文化展馆群。
       (5)商业配套项目:建设阿尔卡迪亚五星级酒店、国际会议中
心以及其他特色酒店集群,建设品牌学校、康养医院、房车营地、特
色民宿、大型实景演艺中心等项目。
       (6)方家场镇提升改造。
       (7)生态宜居社区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土地供应
       1、建设用地供地原则:本项目第一期建设用地约 4,000 亩,商
业与生态住宅同步分期分批供地。第一期分四批次供地,其中第一批
次供建设用地约 1,000 亩,第二批次供建设用地约 1,500 亩,第三批
次供建设用地约 1,000 亩,第四批次供建设用地约 500 亩。
    2、项目用地性质:按照用地性质分为出让用地、流转用地。
    3、土地出让方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公开招拍
挂出让方式取得,流转用地以合法流转方式取得。
    (四)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进与该项目有关的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各项工作。
    (2)甲方应积极将本项目列为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向上争取该
项目的规划用地指标和国有建设用地指标,满足项目需要。
    (3)甲乙双方积极向上争取各种产业扶持资金支持本项目开发
建设;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最新政策
执行。
    2、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水、电、气、道路、通讯、
场地平整的投资建设。
    (2)本项目建设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
规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
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乙方应与甲方指定企业在仁寿县组
建项目公司,甲方指定企业占股 10%,乙方占股 90%(乙方指乙方子
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关联公司等),项目公司股权不得变更,
若需变更,须征得甲方同意。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本项目开发工作,
独立核算,守法经营,所有税费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4)乙方需在项目区内组建农业产业公司并与方家镇、元通镇
本地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合股经营,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仁寿县隶属于四川省眉山市,地处眉山市区东南方向,县城北距
成都 50 公里。荣盛特色农耕文化田园综合体项目选址位于方家镇和
元通镇,紧邻成都第三绕城高速和仁简快速通道,距离仁寿县城 15
公里,天府国际机场 20 公里,境内交通便利。仁寿县管辖 32 个镇、
28 个乡,合计 162 万人,幅员面积 2,606.36 平方公里,是四川省第
一人口大县,也是四川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
丘陵经济十强县、工业强县示范县、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四川
天府新区重点辐射县。
    通过上述协议的签署,公司将与仁寿县人民政府合作,坚持高起
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引进特色农耕文化博览,培育农产品深加工产
业,发展壮大天府农业产业,建设古丝绸商贸展馆及国际会议中心、
酒店集群等。以“4A 级康旅小镇”为目标,打造集“国际化博览、
生态多级农业、活力田园休闲、魅力康旅度假”为一体的“西南首例
田园综合体”,助推仁寿县经济转型升级,用实践践行“一带一路”
的发展战略,力争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本次项目的合作
是继成功布局四川成都、重庆等地之后,公司继续深耕“大西南”区
域取得的又一成果,随着荣盛特色农耕文化田园综合体项目的不断推
进,将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在逐步落实中,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
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色农耕文化田园综合体项目合作协议书》。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