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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83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
    事长耿建明先生、监事会主席邹家立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鲍丽洁女士
    的通知,耿建明先生、邹家立先生、鲍丽洁女士于 2018 年 7 月 9 日
    至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
    1,010,000 股、296,100 股、223,900 股,合计增持 1,530,000 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进行。
           2.增持资金来源:均为个人自有资金。
           3.具体增持情况详见下表: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元/股)   比例(%)

耿建明        董事长      集中竞价   2018-7-9 至 7-10    1,010,000      7.6464      0.0232

邹家立      监事会主席    集中竞价   2018-7-9 至 7-10      296,100      7.5755      0.0068

鲍丽洁     董事、副总裁   集中竞价   2018-7-9 至 7-10      223,900      7.6100      0.0051

           4.本次增持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耿建明先生持有公司 55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7410%;本次增持后,耿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5,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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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持前,邹家立先生持有公司 20,8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4785%;本次增持后,邹家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102,1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53%。
    本次增持前,鲍丽洁女士持有公司 5,981,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376%;本次增持后,鲍丽洁女士持共有公司股份 6,205,52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27%。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行为,是耿建明先生、邹家立先生、鲍丽洁女士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信心、对公司管理团队的高度认可、对公司
投资价值的认真分析和对公司股价严重低估的现实,同时也是为了提
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耿建明先生拟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
币(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邹家立先生拟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
币(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鲍丽洁女士拟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 400 万元人民币
(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耿建明先生、邹家立先生、鲍丽洁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以自有资金,在合适
的时机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三、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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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作为一致行动人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荣盛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诺:在耿建明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
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耿建明先生、邹家立先生、鲍丽洁女士《关于增持荣盛房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2.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
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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