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与聊城市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7-27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97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聊城市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加强公司(以下或简称“乙方”)与聊城
市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简称“聊城旅发
集团”)互信合作,建立面向未来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甲、
乙双方在更多业务领域的友好合作与交流,本着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的原则,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2018 年 7 月
25 日,甲、乙双方在山东省聊城市签订了《聊城市旅游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
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聊城旅发集团,系聊城市属国有企业,聊城市文化旅游类国有资
产运营及管理主体、国有资本运作主体和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投资主体,
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3 日,注册资本 10 亿元,法定代表人:刘洪林,
经营职责主要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大旅游、组建大集团、形成
大产业”的战略思路,承担聊城“运河、古城、东昌湖”文化旅游资
源开发建设、文化旅游设施投资、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和经营管理、
文化旅游发展和创意开发等职责,构建聊城市“大文化旅游”产业发
展投融资平台、营销平台及主要文化旅游项目运营平台,创建“引领
鲁西、示范山东、影响全国”的卓越旅游品牌。
公司与聊城旅发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上述交易亦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
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在本协议框架内,双方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
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事一议”的原则,
不断加强和推进双方总部及下属企业在多层面、多领域的深度合作。
2.为实现合作共赢的发展目的,聊城旅发集团房地产项目优先选
择与公司合作。
3.双方不定期组织各层面交流与沟通。建立健全双方高层人员互
访及人员交流制度,研讨并推进双方战略合作关系中涉及的关键事项。
双方各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应通过共同组建项目小组等方式不定期开
展交流与学习。
(二)主要内容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选择合作内容如下:
1.房地产业务
①根据聊城旅发集团房地产业务发展战略,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优势,可就聊城旅发集团已获取权益的项目合作开发, 也可就聊城
旅发集团持有债权的开发类项目以清理债务的方式合作开发。例如:
方特主题乐园项目、东昌湖西岸商业开发项目等,均可作为战略合作
切入点,深入洽商。
②根据各自战略规划,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全力协助、共同
参与聊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和土地二级开发建设。
③在战略合作模式上,双方可灵活采用项目收购、股权转让、共
同组建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展开深层合作,具体事宜秉承“一事一议”
的原则,另行签订执行协议。
2.金融投资业务
双方各自发挥自身金融投资领域专业优势、资金优势,在金融投
资业务上可探讨深入、广泛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围绕双方战略方向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②发挥双方投平台优势,成立投资基金;
③双方互相参股、投资已有金融业务板块等。
3.健康、旅游业务
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在与自身主业相关的健康、旅游等板块业
务上,双方展开积极、深入合作。
4.其他方面
根据自身的产业板块发展战略,可在文化产业、酒店管理等板块
业务中,展开积极、深入合作。
(三)合作承诺
1.本协议仅作为双方合作意向,未有项目的具体约定与承诺,具
体合作内容和模式等细节另行签订具体执行协议。
2.本协议生效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
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通过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公司将与聊城旅发集团合作,共
同促进双方在聊城市及山东省内其他区域进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
自优势,在房地产业务、金融投资、健康、旅游等板块展开深入合作,
协同创造共赢局面。未来,随着具体合作项目的不断推进与落地,将
会给合作双方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备查文件
《聊城市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