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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安旭新能源项目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167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旭新能源项目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控股下属公司荣盛兴城(兴隆)园区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园区公司”或“甲方”)、荣盛兴

城(兴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河北安

旭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汽车”或“乙方”)签订了《安

旭新能源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兴隆园区公司全权负责新能源项目的

全过程建设,并把新能源项目房产不动产权证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

待新能源项目竣工结算后,安旭汽车以 15,147.36 万元收购该项目公

司 100%股权。该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22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n.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河北安旭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安旭新能源项

目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现将上述协议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 年 12 月 27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就双方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款为 15,147.36 万元,现乙方已支付甲方

股权转让款 12,600 万元。项目公司股权 100%过户至乙方后 3 日内,

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对价款 2,000 万元,剩余部分股权转让对价款

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

       二、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项目公司的真实出资,

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

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权益,分

担相应的债务、经营风险及亏损。
       3.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

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

权向甲方追债。
       三、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公司将根据上述协议有关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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