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签订荣盛兴城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招商合作协议书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166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荣盛兴城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招商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京津冀区域发展战略及产业园板块的战略规划,为促进
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园区”)的建设,充分利用园区优
越条件为企业发展服务,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廊
坊瑞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或“瑞盛投资”)与
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或“香河新
兴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广州广蓉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
方”或“广蓉欧集团”)签订了《中欧商贸城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系香河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其职能是:行使园区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
    丙方:广蓉欧集团,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易湘,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源中路 18
号 2 号楼 202 房,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瑞盛投资与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广
蓉欧集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1
    上述协议属于意向性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
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中欧商贸城;
    ②项目位置: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内。
    2、项目建设内容及经济效益
    项目拟用地 300 亩,预计总投资 15 亿元。
    项目将争取在供地后 26 个月内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在建成达
产后的 2 年时间内,可快速形成数十亿级的商贸产值规模,预计每年
为当地贡献超过 1.2 亿元直接税收。项目建设规模约 30 万平方米,
拟建设一个基地四大中心,即:欧洲跨境商品自营直销基地、跨境商
品国际商贸结算中心、跨境商品国际多式联运中心、跨境商品分拣包
装加工分拨中心、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
    3、项目用地
    丙方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50 年。
    4、土地使用权出让
    丙方或丙方项目公司以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本项目用地
总面积约 300 亩。若丙方依法竞得该宗土地,须按照该宗土地《土地
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比例
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等费用。
    5、各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①对丙方项目总投资、投资强度进行核定,督促丙方项目公司按
协议约定时限进行项目建设。
    ②甲方、乙方将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房屋及附属
设施拆除并清表,在项目依法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交付给
丙方动工建设。
    ③根据规划、设计、施工的要求,甲方、乙方向丙方及时准确提
                                2
供有关基础设施现状数据。
    ④依法依规协助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立项、报建、
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并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⑤经甲方、乙方确认丙方全面履行了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总投资、
投资强度、建设时限、税收承诺等事项的前提下,甲方、乙方向丙方
提供国家、河北省、廊坊市及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相关优惠政策。
    ⑥甲方、乙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引进相关产业项目入驻商贸城。
    (2)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①丙方依法获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经甲方、
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
    ②丙方必须在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登记、注册独立法人公司
并依法纳税,丙方项目公司与丙方一并对本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③按照项目所在地省、市、县相关法规条例的要求实施本项目建
设。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省、市及河北香河新兴产业
示范区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④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总投资、投资强度、建设时限、税
收承诺等义务,并保证项目按照约定之建设内容及发展产业方向。
    ⑤在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前提下,享受国家、河北省、廊坊市
和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相关优惠政策。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广蓉欧集团系业内领先的创新型产业园开发和运营商,管理资产
超过 100 亿元,在国内持有和运营超过 200 万平方米的贸易产业园和
跨境贸易产业园项目,多年来在“一带一路”大背景下,为打造国际
物流大通道战略实施具有广泛成功经验。中欧商贸城项目建设规模约
30 万平方米,在建成达产后的 2 年时间内,可快速形成数十亿级的
商贸产值规模,预计每年为当地贡献超过 1.2 亿元直接税收。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随着北京市政府东
迁通州及京滨(京唐)城际的建设,地处北三县的香河将进一步承接
北京人口与产业转移,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上述协议的签署是香河
                              3
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取得的新成绩,优质企业广蓉欧集团的入园投资将
带动越来越多的知名企业入驻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极大提高园区内
税收收入及瑞盛投资的收入,通过产城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为地方政府
及合作伙伴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从签署到落地尚需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欧商贸城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