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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签订《整体开发建设玉田县高铁产业新区经营协议》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165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整体开发建设玉田县高铁产业新区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深耕京津冀区域的战略发展需要及产业园板块的战略
规划,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或“荣盛兴城”)与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
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整体开发建设玉田县高铁产业新区
经营协议》,就共同开发玉田县高铁产业新区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府;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北环
西路 1199 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荣盛兴城与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执行前期约定,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
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开发区域
    甲方将以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行政区划内约定区域(以下简
称“产业新区”)的共同开发事项与乙方进行合作。
    产业新区区域:北至窝洛沽镇界,西至距玉滨公路2公里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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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玉滨公路,南至窝洛沽镇界,产业规划面积约13平方公里(四至范
围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合作模式及期限
    1.双方同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的封闭管理模式,对产业新区进行投资开发和建设运营。
    2.双方同意,本协议所约定合作期限为20年。
    3.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的合作是排他的、非经双方同
意不可撤销或变更。
    (三)合作开发内容
    双方确认,甲方负责整个区域内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产业
新区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征转并形成建设用地,按照双方约定的开
发建设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并依法进行供地。
    双方确认,乙方负责投入全部资金,按照甲方授权进行产业新区
的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将产业新区打造成战略新兴产业、高端设备
制造业等现代化产业新区,引入的项目要符合产业规划,产业类型和
具体项目需经甲方批准。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收益,保证
在甲方的管理下按时完成本条所委托的如下各项工作:
    空间规划服务,产业研究咨询服务,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建
设,公共设施建设,城市运营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及项目资源引进服
务,人口资源引进服务,其他为了完成产业新区项目的开发建设、运
营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产业新区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按约
定的开发建设时序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争取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和统筹
用地指标,组织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征转,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开发进
度提供建设用地并依法进行供地。
    (2)甲方负责做好产业新区项目内的土地流转、征收等手续的
办理或审批;负责土地复垦、补充耕地指标获取、土地出让等工作,
为乙方入驻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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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方负责对产业新区项目开发进行统一调度、监督和协调,
加快对项目立项、环评等报建手续的审批工作。
    (4)在符合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甲方为乙方落实或争取税
收、技术技改、科技创新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2.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全力协助甲方进行年度用地指标、用地规划指标和占补平
衡指标的争取和报批等工作。全力协助甲方进行区域内的环评、稳评
等评估和报批工作。
    (2)土地整理事项,按甲方制定的土地整理政策,乙方及时筹
集足额的补偿资金。
    (3)乙方应将工业项目和商住项目同步推进,商住项目及保障
性住房项目按照园区生产生活需要,经政府批准后,确定具体开发规
模;应按照国家政策和甲方提出的条件、标准组织招商,对重大招商
项目需要给以特殊优惠政策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4)双方共同编制产业新区内项目投资计划和分年度的实施计
划,按计划实施建设。
    (五)合作机制
    为加快启动产业新区项目开发建设,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双方就合作事宜安排约定如下:
    1.甲方成立针对产业新区的“管理委员会”或授权实施机构,负
责指导、管理、协调及监督产业新区的开发建设。
    2.本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乙方应在玉田县成立一家控股子公司,
全面承接并实施本协议约定事项。
    (六)开发成本结算
    甲方依法委托乙方全面负责产业新区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工作,甲
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委托事项的相关费用。
    甲方经决策程序批准并同意,就本协议项下约定开发事项向乙方
支付下列费用:
    1.约定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甲方委托乙方代建
的其他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建设费用,建设费用由建设成本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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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利润两部分组成。
    2.约定的土地整理投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土地整理费用,土地
整理费用由土地整理成本和土地整理收益两部分构成。
    3.约定的产业发展服务及项目资源引进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产业发展服务费用。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的总额,按照甲方认可的当
年入区不包括房地产的产业项目新增落地投资额的45%计算。
    4.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费依法应由甲方按照乙方组织的招标或
竞争性磋商中的中标价或竞争性磋商价格的110%的标准支付。
    5.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共事业服务等按照国家定价执
行;无国家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或甲方审计的市场价确定。
    (七)结算资金来源
    本着“促进区域持续发展”和“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甲方承
诺将产业新区内所新产生的收入的玉田县本级地方留成部分按照约
定比例作为偿还乙方垫付的投资成本及投资回报的经济来源。
    合作区域内所新增财政收入,是指合作区域内企业与单位经营活
动新产生的各类收入,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税收收入、
非税收入、专项收入、专项基金等。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该违约
而遭受或者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费用、损失和责任,
并按实际履行的原则,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其他
    本协议在甲方组织完成采购活动中,乙方中标后,协议自动生效,
双方视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玉田县隶属于河北省唐山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唐山市最西端,
北枕燕山余脉,南睦渤海之滨。地处京、津、唐、秦腹地,地理位置
得天独厚。境内交通便利,京秦电气化铁路、大秦铁路、京哈公路、
京沈高速公路横贯全境;在建的京津唐城际铁路通车后,京津唐地区
“1 小时生活圈”将成为现实,实现与北京、天津的同城化发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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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信息资源、经济技术和人才等领域的交
流与合作搭建起良好的平台。
    签署本次协议是荣盛兴城继签订《玉田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及公
共设施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开发建设玉田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及
公共设施之后,再次与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府进行的合作。在京津冀
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通过本次合作,公司深耕京津冀
的战略将更趋深入,在京津冀区域的市场地位也进一步加强,为公司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协议确定的所有原则和条款,均以乙方通过法定途径成为
甲方的合作伙伴为前提,公司能否最终成为合作伙伴尚存在不确定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整体开发建设玉田县高铁产业新区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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