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公告2019-06-01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9-056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
境外公司债券及相关事宜授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
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或其境外下属公司拟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美元(含 10 亿美元)境外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
本次发行主体为本公司或其境外下属公司。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 10 亿美元(含 10 亿美元),或
等额离岸人民币或其他外币,可分期发行。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债券、永久资本证券等,发行方
式可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4.挂牌方式
本次债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是否挂牌及
挂牌转让场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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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5.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包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境内及海外项目投资,偿还现有
债务及补充一般运营资金,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满足海
外资金需求前提下可择机回流境内。
7.增信措施
若发行主体为公司境外下属公司时,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
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提高发行境外公司债券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
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
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 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条件,从维
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全
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币种、利率、发行期次(包括是否分期发
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债券具体品种、期限构成,并根据公司财
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
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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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
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
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
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是否挂牌及具体挂牌转让场所、债券
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3.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转让相
关事宜;
4.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制定、批准、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
根据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境外债券挂牌事宜;
7.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次发债的需要制定具体的
担保协议以及修订、调整担保协议并签署为担保项目所必须的相关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协议、指令、函件、通知、证件、申请、确认
或说明等),并采取一切与之相关且必要的行动;
8.如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对发行境外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
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意见对本次发
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
发行。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代
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
债券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3
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担保事项
本次境外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公司或公司境外下属公司。若发行主
体为公司境外下属公司时,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
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后实施发行,并及时披露本
次发债后续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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