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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19-06-2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盛
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发展”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荣盛发
展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82 号文核准,荣盛发展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4,079,16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
购价格为人民币 9.6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22 日止,荣盛发展实际募集货币资
金人民币 503,116.00 万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将扣
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6,405,079.79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496,475.49 万元汇入
荣盛发展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账户为
0410001829300262473 的募集资金专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24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195.25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22 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1231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荣盛房地产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本公司第五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
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廊坊住房城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对应账号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041000182930026247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住房城建支行     1305017022080000004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506601880001370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506601880001371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50660188000137232

    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将人民币 800,000,000 元的募集资金由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廊坊住房城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3050170220800000040);
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分别将人民币 350,000,000 元、450,000,000 元、
61,952,496.21 元募集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的募集
资金专户拨付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开设的不同三个募集资金
专 户 中 , 账 号 分 别 为 50660188000137068 、 50660188000137150 、
50660188000137232。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
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三、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使
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暂时补
                                                                          截至 2019 年 5                  利息收入扣    募集资金余
                                                        初始存放金                            充流动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月 31 日已使                   除手续费支    额(E=A-
                                                         额(A)                               资金
                                                                           用金额(B)                     出(D)      B-C+D)
                                                                                              (C)
荣盛房地产发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04100018293
                     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                        330,000           330,718.61           0        719.27         0.66
股份有限公司                                00262473
                     行
荣盛房地产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305017022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廊坊住房城建                         80,000            80,000.00           0          4.97         4.97
                                           800000040
                     支行
荣盛房地产发展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0660188000
                                                                35,000            35,010.24           0         12.06         1.82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廊坊分行         137068
荣盛房地产发展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0660188000
                                                                45,000            45,007.79           0          8.51         0.72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廊坊分行         137150
荣盛房地产发展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0660188000
                                                               6,195.25            6,195.25           0          0.02         0.02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廊坊分行         137232
                            合计                             496,195.25          496,931.89           0        744.84         8.20

                 截止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6,931.89 万元,专
            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2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与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
            额之和减去已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差额 为 744.84 万元,即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存
            款利息并扣减手续费支出后的金额。


                 四、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销户前利息余额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410001829300262473               6,559.26
            限公司                    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3050170220800000040              49,705.3
            限公司                    公司廊坊住房城建支行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660188000137068                18,186.94
            限公司                    公司廊坊分行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660188000137150                7,239.82
            限公司                    公司廊坊分行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660188000137232                    201.59
            限公司                    公司廊坊分行
                                              合计                                                81,978.04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结息合计人民币 81,978.04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毕上述所有专
户的销户手续。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方式,对荣盛发展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
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调阅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
单,查阅募集资金台账,查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文件,并将上述资料
文件进行审慎核对;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相关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公
司与保荐机构、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保荐机构关于荣盛发展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持续督导相应结
束。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玲玲




                       廖锦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