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9-03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为公司房地产项目项下劳务公司借款提供差额
补足义务的议案》,议案中存在涉及关联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要求,事前审阅了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相关资料,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河南安信达防水保温有限公司等 13 家劳务公司对公司为建信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劳务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提供的差额补足义务
提供反担保, 有利于控制公司在上述差额补足义务中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
开展。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2.我们同意将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进
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鲍丽洁、杨绍民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黄育华、齐凌峰、戴琼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