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4-23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成都天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相关事宜提供担保的议案》
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为下属公司成都天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大家祥驰资
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申请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有利于控制公司在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我
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黄育华、齐凌峰、戴琼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