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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040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部分内容进
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即可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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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主要包括: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
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
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
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
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
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20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并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
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9 年末可比数。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的,
按规定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以执行新收入准则,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
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执行的会计准则有利于保证公司投资者对公司
经营成果理解的一致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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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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