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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073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年7月8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
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 方 式 召开 。参加 会 议 的股 东及股 东 代 理人 共 28名 , 代 表股 份
2,517,974,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089%,其中:参
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2,365,313,64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9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名,
代表股份152,661,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9%。现
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156,402,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970%。根据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
署要求,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会
议,部分董事、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
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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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 14.5 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4,596,7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687%;反对 13,3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302%;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1%。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024,1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1.4465%;反对 13,3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5363%;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
权办理发行 14.5 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4,596,7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687%;反对 13,3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302%;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1%。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024,1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1.4465%;反对 13,3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5363%;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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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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