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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134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
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
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强公司财务
信息的准确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进行会
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
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
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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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
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
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土地使用权             40               ---             2.50%
房屋建筑物             20                5%             4.75%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
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
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
式转为成本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
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
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
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
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
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
的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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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
地产的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属于会计政策变
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处理。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
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
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
险。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
结果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
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
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
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所持有的投
资性房地产的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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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动
态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有利于更加客观、
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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