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01-09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
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荣盛发展的独立董事,已详细
审阅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材料,并听取了经营班子的说明,现就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与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开、
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确定的2021年与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金额是审慎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
四、本人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黄育华、齐凌峰、戴琼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