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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
行境外公司债券及相关事宜授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
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或其境外下属公司拟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美元(含 10 亿美元)境外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
    本次发行主体为本公司或其境外下属公司。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 10 亿美元(含 10 亿美元),或
等额离岸人民币或其他外币,可分期发行。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债券、永久资本证券等,发行方
式可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4)挂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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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债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是否挂牌及
挂牌转让场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
定。
       (5)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包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境内及海外项目投资,偿还
现有债务及补充一般运营资金,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满
足海外资金需求前提下可择机回流境内。
       (7)增信措施
       若发行主体为公司境外下属公司时,公司为发行人将履行全部债
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提高发行境外公司债券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
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
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 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
发行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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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币种、利率、发行期次(包括是否分
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债券具体品种、期限构成,并根据公
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
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和
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
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条款
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
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是否挂牌及具体挂牌转让场所、
债券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3)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转
让相关事宜;
    (4)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制定、批准、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并根据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境外债券挂牌事宜;
    (7)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次发债的需要制定具
体的担保协议以及修订、调整担保协议并签署为担保项目所必须的相
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协议、指令、函件、通知、证件、申请、
确认或说明等),并采取一切与之相关且必要的行动;
    (8)如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对发行境外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意见对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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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
行。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代
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
债券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担保事项
       本次境外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公司或公司境外下属公司。若发行主
体为公司境外下属公司时,公司为发行人将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
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后实施发行,并及时披露
本次发债后续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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