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21-07-08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会议
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齐凌峰、黄育华、戴琼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