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0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荣
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
的核查。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
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1)2018年7月12日,公司与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股东
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两笔担保,合计金额126,295.89
万元,担保期限60个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 是否履 是否为关联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金额 行完毕 方担保
披露日期
荣盛控股股份 2018 年 07 2020 年 07 月 09 日 63,139.73 连带责任保证 60 个月 否 是
250,000
有限公司 月 21 日 2020 年 08 月 12 日 63,156.16 连带责任保证 60 个月 否 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上述为荣盛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的两笔关联担保外,不存在为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控股下属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上
述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参股公司,经营风险较小。
上述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业务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程玉民 黄育华 王 力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