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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145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创
投”)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延期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荣盛创投。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荣盛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45,946,72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6%。
       3、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号),荣盛创投拟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的 6 个月内,增持
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荣
盛创投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5,346,721 股,累计
增持金额 27,670.76 万元,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4、荣盛创投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
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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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对公司管理团队的高度认可及目前公司股价严重低估的情形。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1 亿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4 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除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
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将及时披露
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荣盛创投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三、原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4 日至今,荣盛创投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平均增持均价为
4.764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2,858,342.96 元。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及延长期限
    鉴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增持窗口期,且受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多个
非交易日影响,在上述期间内不能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实施股份增
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预计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
成。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本着诚实守信继续履行股份增
持计划的原则,荣盛创投决定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4 日至 2023 年 2 月 4 日止。除
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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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关联监事邹家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
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
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
增持计划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
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规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
股份增持计划事项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本次股份
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增持股份过程中,荣盛创投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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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增持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
行为。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荣盛创投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荣盛创投《关于增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
延期的通知》。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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