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140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4 名
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 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
(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拟提请由股东大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2 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
度为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各级全资、
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为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廊坊荣年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芜湖荣众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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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②公司及其全资、各级控股下属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④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⑤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
风险控制措施。
4、在满足下列条件下,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
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可以在其之间进行调剂,累计调剂总
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 50%:
①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
②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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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④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
风险控制措施。
5、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
6、授权期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
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
行审批和管理。
8、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为 46 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回避
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将放
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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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下属公司以其持
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
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河北中
凯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于为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下属公司以
其持有的房产等资产为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40,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廊坊佳立与公司
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
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延长期限
12 个月,即自 2022 年 2 月 4 日至 2023 年 2 月 4 日止。除时间调整
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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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表决权。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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