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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144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中凯”)成立于
2004 年 8 月,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前五大供应商之一。因业务经营需要,河北中凯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并由公司及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等 4 家下属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
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38,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河北中凯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同时,
公司与河北中凯约定,由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下的
融资明确用于与公司利益相关的项目,并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复
核监督。公司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河北中凯是公司的重要供应商之一,近年来由河北中凯为公司提
供工程施工及代施工服务金额合计约为 24.39 亿元,基于河北中凯与
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公司与河北中凯未来三年预计合作金额为 30
亿元。此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河北中凯提供抵押担保,有助于
河北中凯获得更好的信用额度和信用账期、降低资金成本,从而增强


                                  1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合作的稳定性,进而增强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实
施的稳定性,有助于帮助公司更好地完成在华北区域的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施工工作,满足当地政府的施工要求,保障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助力公司项目按期交付任务的完成,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发展。
    2、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佳立”)成立于 2017
年 5 月,为公司重要供应商。因业务经营需要,廊坊佳立拟向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 35,000 万元,并由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华欧
舜都置业有限公司等 3 家下属公司以其持有的房产等资产为上述融
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0,5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廊坊佳立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时,公司与廊坊佳立约定,由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下的融资明确用于与公司利益相关的项目,并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定期复核监督。公司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廊坊佳立是公司的重要材料供应商之一,近年来由廊坊佳立为公
司提供材料采购金额合计约为 5.4 亿元,基于廊坊佳立与公司签署的
框架协议,公司与廊坊佳立未来三年预计合作金额为 10 亿元。此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廊坊佳立提供抵押担保,有助于廊坊佳立获
得更好的信用额度和信用账期、降低资金成本,从而增强公司与供应
商之间合作的稳定性,进而增强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实施的稳定
性,有助于帮助公司更好地完成在华北区域的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施工
工作,满足当地政府的施工要求,保障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助力公
司项目按期交付任务的完成,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发展。
    3、上述担保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是为
保证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的稳定性,保障项目的顺利施工及按
期交付,建立稳定的供应商关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


                              2
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河北中凯;
    成立日期:2004 年 08 月 18 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南街 751 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
业承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
工;土地整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承揽工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审批的项
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股东情况:河北润阔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50.12%,自然人张红星
持股 8%,其他 42 名自然人及清苑县建筑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 41.88%;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红星。
    经核查,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河北中凯资产总额 20.83
亿元,负债总额 6.2 亿元,净资产 14.63 亿元,营业收入 49.36 亿元,
净利润 2.79 亿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河北中凯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
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2、被担保人:廊坊佳立;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27 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海路市场内;


                               3
       法定代表人:王立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电料、防水保
温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情况:自然人王立佳持有廊坊佳立 60%股权,自然人李丹丹
持有廊坊佳立 4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立佳。
       经核查,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廊坊佳立资产总额 3.58 亿
元,负债总额 2.57 亿元,净资产 1.01 亿元,营业收入 2.05 亿元,
净利润 0.24 亿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廊坊佳立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
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河北中凯的担保
       1、抵押担保方: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惠州市美盛源置业有限公司、南京荣盛盛景置业有限公司、廊
坊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惠州市美盛源置业有限公司、南京荣盛盛景置业有限公司、
廊坊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抵押合同》,为河北
中凯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38,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
超过 36 个月。
       3、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抵押权人为签订或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

                                  4
务人和担保人承担额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抵押权人实现
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
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
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
费用,以及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抵押
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具体以相关抵押合同及抵押清单的约定为准。
    (二)对廊坊佳立的担保
    1、抵押担保方: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临
沂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凯恩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
临沂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凯恩置业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
署《抵押合同》,为廊坊佳立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0,5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3、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抵押权人为签订或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
务人和担保人承担额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抵押权人实现
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
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
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
费用,以及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抵押
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具体以相关抵押合同及抵押清单的约定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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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凯、廊坊佳立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
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且由河北中凯、廊坊
佳立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河北中凯、廊坊佳立有足够的
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抵押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认
为: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河北中凯、廊坊佳立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
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且由河北中凯、廊坊佳立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为上述融资提
供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结合上述情况,关于此次担保事项,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下风
险:
       1、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换档,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房地产行业发
展速度整体减缓,以及疫情的持续影响,工程在建项目面临防疫支出
增加、收款延迟、履约进度滞后等情况,存在项目成本及工期压力增
大的风险。
       2、建筑建材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受行业政策监管及宏观经济波
动影响较大,被担保人存在着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等外
部环境变化的风险。
       3、被担保人内部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来可能发生变化,从而
影响业务的正常推进,由此带来的债务偿付能力波动的风险。
       七、公司关于此次担保风险的应对措施
       针对此次担保事项,公司通过采取如下措施加强风险控制、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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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风险:
    1、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被担保人已经充分进行了担保前的现
场沟通,对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充分了解。
    2、根据上市公司规则要求,要求被担保人向公司本次抵押担保
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持续进行担保后的跟踪,由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定期拜访被
担保人,分析和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施工项目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担保风险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
保证此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461.94 亿元(不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6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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