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 由合理、充分;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 刘山、李爱红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黄育华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