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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2022-07-09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2-061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荣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荣盛”)因为经营需要
向金融组织融资 25,000 万元,由广州昊博益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昊博担保”)为该融资向金融组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保证上述融资事项的顺利开展,现申请由公司与昊博担保签订保证
合同,由公司向昊博担保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 3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2、廊坊市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建筑”)
成立于2004年9月,由自然人刘释文、付贵华、曹传皓、谭成生和张
巧玲投资,与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有业务合作。因业务经营需要,晟达
建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24,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
司常州荣盛上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上元”)以其
持有的房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8,000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晟达建筑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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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元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同时,公司与晟达建筑
约定,由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明确用于与
公司利益相关的项目,并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复核监督。公司此
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晟达建筑是公司的重要供应商之一,近年来由晟达建筑为公司提
供工程施工及代施工服务金额合计约为10.24亿元,基于晟达建筑与
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公司与晟达建筑未来三年预计合作金额为15
亿元。此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晟达建筑提供抵押担保,有助于
晟达建筑获得更好的信用额度和信用账期、降低资金成本,从而增强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合作的稳定性,进而增强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实
施的稳定性,有助于帮助公司更好地完成在区域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施
工工作,满足当地政府的施工要求,保障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助力
公司项目按期交付任务的完成,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发展。
    3、上述担保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昊博担保;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22 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81 号 1920 房;
    法定代表人:战玉芬;
    注册资本:30,000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展个人置业贷款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企
业信用咨询服务;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工程项目担保服务;
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融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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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为准);票据信
息中介服务;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万木齐植物有限公司各
占 50%股权。
    股权结构图:




    经核查,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昊博担保资产总额 3.09 亿
元,负债总额 0.1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15% ,净资产 2.9 亿元;
2022 年 1-3 月,昊博担保营业收入 0.01 亿元,净利润 -0.46 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昊博担保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
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2、被担保人:晟达建筑;
    成立日期:2004 年 09 月 22 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润园 S9 幢 2 单元 201、
202 号;
    法定代表人:刘释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8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
    股东情况:自然人刘释文持股 41.67%、付贵华持股 39.81%、曹
传皓持股 7.41%、谭成生持股 6.48%、张巧玲持股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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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截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晟达建筑资产总额 14.44 亿
元,负债总额 5.8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40.24%,净资产 8.63 亿元;
2022 年 1-5 月,营业收入 3.13 亿元,净利润 0.39 亿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晟达建筑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
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昊博担保的反担保
    1、提供反担保方:公司。
    2、反担保主要内容:广州荣盛向金融组织融资 25,000 万元,昊
博担保为前述广州荣盛的 25,000 万元融资向金融组织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由公司与昊博担保签订保证合同,公司向昊博担保提供反
担保。公司为昊博担保的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31,000 万元,反担保期
限不超过 48 个月。
    3、反担保范围:昊博担保基于向金融组织出具的《保证函》向
金融组织支付的本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以及昊博担保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保全费用、公告费用、保险费
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保管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抵押资产处置费用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以及昊博担保承
担保证责任后,自昊博担保付款之日起直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按
《保证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支付利息。
    (二)对晟达建筑的担保
    1、提供抵押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上元。
    2、抵押担保主要内容:晟达建筑因业务经营需要,现拟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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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申请融资总规模不超过 24,00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上
元以其持有的房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金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晟达建筑与公司签订反担保
协议,作为常州上元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3、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抵押权人为签订或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
务人和担保人承担额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抵押权人实现
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
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
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
费用,以及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为昊博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昊博担保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州荣盛融资提供担保的顺利开展,昊博担保经营情况稳健、风
险较小,由公司向昊博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晟达建筑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
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且由晟达建筑与公司签订反担保
协议,作为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
务的不断发展,晟达建筑有足够的能力偿还上述融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
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此次为昊博担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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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反担保,是为了昊博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顺利开
展,昊博担保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小,由公司向昊博担保提供反担
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晟达建筑为公司下属公司业
务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房
产为晟达建筑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晟达建筑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
议,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对晟达建筑担保事项的风险提示
    结合上述情况,关于上述担保事项,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下风
险:
    1、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换档,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房地产行业发
展速度整体减缓,以及疫情的持续影响,工程在建项目面临防疫支出
增加、收款延迟、履约进度滞后等情况,存在项目成本及工期压力增
大的风险。
    2、建筑建材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受行业政策监管及宏观经济波
动影响较大,被担保人存在着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等外
部环境变化的风险。
    3、被担保人内部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来可能发生变化,从而
影响业务的正常推进,由此带来的债务偿付能力波动的风险。
    七、公司关于对晟达建筑担保风险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公司通过采取如下措施加强风险控制、降低
担保风险:
    1、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被担保人已经充分进行了担保前的现
场沟通,对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充分了解。
    2、根据上市公司规则要求,要求被担保人向公司上述担保提供
反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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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持续进行担保后的跟踪,由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定期拜访被
担保人,分析和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施工项目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担保风险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
保证上述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含
本次)为 492.9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73%。
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含本次)64.0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6.07%。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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