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2-075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8月9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 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 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 名,代表股份1,891,403,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98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 1,840,425,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265%;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65名,代表股份50,977,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724%。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共 68 名 , 代 表 股 份 51,103,413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75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州昊博益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76,527,5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2135%;反对 14,864,8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859%;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227,65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909%;反对 14,864,85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878%;弃权 10,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廊坊市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76,527,5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2135%;反对 14,864,8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859%;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227,65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909%;反对 14,864,85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878%;弃权 10,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战略合 作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与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 股”)的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 决。具体如下: 所持表决权股 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名称 存在的关联关系 份数量(股) 情况 2 荣盛控股 公司的控股股东 981,351,843 回避表决 荣盛建设工程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61,758,034 回避表决 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荣盛控 耿建明 560,000,000 回避表决 股董事长、荣盛建设董事 刘山 荣盛控股董事 15,000,000 回避表决 邹家立 荣盛控股董事、荣盛建设董事 22,190,000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1,630,9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1.8960%;反对 19,465,2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8.0899%;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1,630,984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960%;反对 19,465,229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899%;弃权 7,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媛、孙春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