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同意聘任北京澄宇会计 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 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期限一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该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有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聘请北京澄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